很可惜 T 。T 您现在还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发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请把文章发送到邮箱master@hrtwrk.com,一经录用会有专人和您联系
咨询如何成为春羽作者请联系:炽焰营小羽毛
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数据显示,月份8月份,社会售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71亿元,消费现年同比增长0.5%,品零为今年以来首次正增长。额实其中,内首除汽车以外的次正消费品零售额30158亿元,下降0.6%。增长1—8月份,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029亿元,社会售总除汽车以外的消费现年消费品零售额215139亿元,同比均下降8.6%。品零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额实总的内首来看,消费的次正增长本身有很强的稳定性,未来消费进一步恢复值得期待。他分析,随着经济的恢复,居民就业保持了总体稳定,这有利于居民收入的增加;随着国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前期防控的限流措施也在放宽,比如像景区人流量的限制都在放宽,有利于消费的增长;居民外出的意愿也在增强,消费保持恢复就有了比较好的基础。
付凌晖介绍,8月份消费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在消费总量恢复的同时,结构升级态势在持续,8月份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商品零售额当中,化妆品类、通信器材类、金银珠宝类增长都在两位数以上,说明虽然受疫情的冲击,但是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是持续的。
二是线上消费较快增长的同时,线下消费也在恢复。前8个月,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了15.8%,比上个月继续加快。线下的消费也在稳步恢复,8月份餐饮收入下降7%,上个月下降11%,降幅比上个月明显收窄。还有一些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也在恢复,比如说住宿,从调查情况来看,星级宾馆的住宿营业额降幅在收窄。
三是在实物商品消费恢复的同时,服务性消费也在稳步恢复。从8月份情况来看,随着电影院限制的放宽,票房收入恢复接近上年同期的一半。其中8月下旬票房收入的增长接近去年同期的90%左右,应该说这种态势还是不错的。
以下为各项分类数据: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273亿元,同比增长0.5%,7月份为下降1.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98亿元,增长0.7%,7月份为下降1.3%。1—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6643亿元,同比下降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386亿元,下降8.3%。
按消费类型分,8月份,商品零售29951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比7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餐饮收入3619亿元,下降7.0%,降幅比7月份收窄4个百分点。1—8月份,商品零售216519亿元,同比下降6.3%;餐饮收入21510亿元,下降26.6%。
1—8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70326亿元,同比增长9.5%,比1—7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8651亿元,增长15.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5.4%、1.1%和18.3%。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责任编辑:50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炽焰营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
Powered by © 2010-2022 炽焰营 辽ICP备97645398号